翻译标准是衡量翻译质量的条件,译文越符合翻译标准,质量就越高,今天北京翻译公司给大家说说翻译的三个标准。

第一翻译标准——“宁信而不顺”

该翻译标准是由我国文学巨匠鲁迅先生提出来的,对此翻译标准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成为了求“信”而不顾译文的流畅、通顺。鲁迅提出该翻译标准是针对当时梁实秋、赵景深等学者的“宁错务顺”的观点的。对于“不顺”,鲁迅有他自己的见解,“不顺”并不意味着要将“天河”翻译成“牛奶路”。鲁迅认为“凡是翻译,必须要兼顾两面,一面当然是力求其易解,另一面则是要保存着原作的风姿”。想要把文章翻译得好,除了要有扎实的外语功底外,还要学习外语使用国家的风俗习惯以及文化历史;使直译与意译互相补充、互相融合、互相渗透、相辅相成。鲁迅提出的翻译标准在中国翻译史上给人们留下的印象较深,但影响却不是很大,问题在于鲁迅先生对“信”与“顺”的关系没能阐释得令人折服。

第二翻译标准——“神似”与“形似”

“神似”与“形似”的翻译标准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提出的。他在《高老头》的(重译本序)(1951)中写道:“以效果而论,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,所求的不在于形似而在于神似。”就文学翻译而言,傅雷的“神似”与“形似”翻译标准在我国的影响极大,对我国的翻译理论建设以及翻译实践有着非常大的指导意义。他在鲁迅、茅盾、林语堂等人的基础上,发展了翻译艺术作品必须“传神”的理论。

第三翻译标准——“化境”

“化境”翻译标准是由我国博学多才的著名大学者钱钟书提出的。他认为,文学翻译的理想可以说是“化”;就是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时,既能不因表达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,又能完全表达出原作的风味。钱先生的“化境”翻译标准与傅雷的“神似”与“形似”有异曲同工之妙,也是针对文学翻译而言的。然而对于其他文体(广告文体除外)的翻译就没有多大的实用价值了。例如,法律法规的翻译不存在“化境”的问题,因为法律法规的语言严谨、规范,在翻译的过程中,不需要形象思维,不能发挥想象力随意“创作”。

以上就是北京翻译公司给大家分享翻译的标准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,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翻译的内容,欢迎拨打电话:400-080-1181.